“山东冠县女子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调查又有了新的进展。
据山东冠县在线微信公众号消息,依据联合调查组进一步调查情况,烟庄街道办事处已对顶替者陈某某解除聘用合同,冠县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正组织开展调查。冠县县委、县政府将依据调查结果对案件中所涉及的人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顶替者有两套身份信息
今天,总台记者从冠县县委宣传部获悉,经联合调查组调查,冒名顶替者原名陈某某,生于1986年,有两个身份证号码,其中一套身份信息因“无照片”于2012年8月8日被公安机关注销;另一套身份信息显示,陈某某曾将姓名改为与被顶替者同名,之后顶替他人到山东理工大学就读。
目前,冠县纪委监委已对顶替者陈某某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冠县公安局正组织开展调查。
△左为顶替者陈某某
顶替者已被停职、注销学历
日前,山东冠县的陈秋媛(化名)在高考“落榜”16年后,打算报考成人教育学校。在信息填报时发现,“自己”在山东理工大学“就读”过,并顺利毕业。至此,她才发现,当年是被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
6月11日,山东冠县县政府在其官微通报称,顶替者为陈某某,系该县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此前,山东理工大学已发布了注销冒名者学历的公示。